命题基本原则
命题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考试内容依照《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在加强知识与技能考查的同时,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主要包括:
1.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除考查课程标准要求的识记内容外,不考查对形成学科素养和学生后续学习无益或意义不大的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
2.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等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
4.试题命制以课程标准、教材和《2013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不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重点内容重点考查。
5.从2013年起,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增加对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的考查,考查依据是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安全教育》(试用),占10%左右的权重。
指标生分配政策
普通高中录取学生包括统招生和择校生。2013年,潍坊市继续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计划中统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
各县市区将组织实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并将学生家长对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所占权重不得低于10%。
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首先由市教育局根据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到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和市属初中学校,然后再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按要求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及等级划分
潍坊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或高中招生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满分各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成绩均用分数表达、等级呈现,文化课考试科目均设A、B、C、D、E五个等级。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与物理、化学科目等值对待。从今年起,将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纳入高中招生录取,录取时单独作为一科。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等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日期为6月12日—1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的组织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其成绩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对信息技术的考试政策不变,其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