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中考考生必须是有本旗县区正式户口,并在旗县区、市教育局建立了电子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无学籍不得参加中考。
2.初中阶段在本旗县区借读的非本旗县区户口的初中毕业生,须按《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批准方可报考。
3. 报考五年制高职、中专、普师和职业高中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由考生本人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报名办法 参加2012年中考考生实行学籍与考籍同号制度。 1.各旗县区教育局于2012年3月15日前统一到市教育局办理初一至初三学生休转复学学生变更手续。变更后所在册的初二学生学籍号即为初二考生的考籍号,初三学生学籍号即为中考考籍号。 2.附带考生照顾条件有关资料(名单及原件)。 (三)填报志愿 考生实行成绩公布后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干涉,学生自设密码,三日之内可在任何接通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自主修改志愿和密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成绩呈现与公布 (一)2012年中考学业考试、综合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评价各科不公布原始分数,只公布由原始得分换算后的等级分。学业考试各科等级分为优秀(A+、A)、良好(B+、B)、合格(C+、C)、待提高(D)四等七级;综合能力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提高(D)四个等级,各等级赋予相应的权重分。 综合能力考查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70%、良好15%占、合格10%--15%、待提高0-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30%、良好占35%、合格30%-35%、待提高0-5%,学业考试等级划分比例优秀占30%、良好占30%、合格占35%、待提高占5%。 (二)等级呈现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综合能力考查科目(体育测试+实验操作原始得分相加划分等级)、学生综合素质七项。 (三)初二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考查科目呈现方式为达标或不达标。 (四)学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等级由市教育局统一向学校、家长、社会公布。综合素质成绩由学校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 (五)对学业考试成绩有疑的学生、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旗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旗县区教育局汇总后报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由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查卷。凡属错判、漏判的,一律予以更正。高中学校录取以更正后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