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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天水中考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8 18:26:44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查字典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0年甘肃天水中考招生实施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积极稳妥公平高效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二函〔2020〕5号)精神,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特制订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性质

2020年天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三考合一,一考多分流政策。

二、招生对象

(一)2020届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2021届初中毕业生(现初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2020年生物、地理合卷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该生2021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考试总分。

三、招生报名条件

(一)2020届应届初中毕业生。

1.具有天水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非天水市户籍,在天水市初中学校就读,具有初二、初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且在学籍校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3.市内县外户籍初中毕业生(指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县区),在学籍所在县区具有初二、初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并在学籍校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原则,可在学籍所在学校(即实际就读学校)所在县区直接报名,也可回户籍地县区报名参加考试。

回户籍县区报名的考生,须持学籍所在学校(即实际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考办会考科联合审核盖章的中考报名介绍信(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生地成绩、体育成绩)方可报名,不享受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均衡生政策。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或外市州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回我市户籍县区报名参加中考,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本县区初中学校报名,不享受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均衡生政策。

(二)2021届初中毕业生(现初二年级学生)

以学校为单位到县区教育局报名,必须参加生物、地理合卷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该生2021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考试总分。

四、招生计划及政策

(一)严格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天水市教育局审核批复的高中阶段计划组织招生,统筹考虑区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规模,按照职普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宏志班、珍珠班、兰天班和经县区教育局批准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计划,均在各学校的招生总计划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特长生、统招生、均衡生。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分类招生,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将高中阶段增量用于职业教育,力争实现职业教育全兜底。

(二)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均衡生招生政策。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计划作为均衡生指标。特长生计划控制在学校计划的10%以内。均衡生分配指标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的所有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初中倾斜。均衡生人、籍不能分离,考生必须在毕业学校实际就读三个学年且有完整学籍。省市级示范校普通高中《均衡生实施办法》由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负责制订,并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查。市一中本部和麦积校区的均衡生招生办法分别由秦州、麦积两区教育局和市一中协商制定,报市教育局审定。

(三)严格执行市内跨县区学校招生政策。天水市一中本部和麦积校区及有关民办普通高中等享有市内跨县区招生资格的学校,要将县域外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报各自主管教育部门审定后实施,不得私自跨县区招生。县域外招生人数包含在所在县区和学校的招生总计划内,任何学校不得突破。

五、招生步骤

(一)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6月2030日,各县区组织考生填报《考生志愿表》。

2.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则上允许填报两至三个志愿。在招生录取时,先以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当未被第一志愿校录取,可参考第二志愿,当同时未被第一、第二志愿校录取,可参考第三志愿录取。若考生所有志愿均未达到录取条件,由县区教育局结合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水平,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统筹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在限报学校范围内为有效志愿,否则为无效志愿。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到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填报志愿。

3.中职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根据实际和意愿,可在市、县属学校中任意兼报一所作为中职志愿。

(二)组织命题

依据市教育局印发的《2020年天水市初中毕业及升学学业考试范围、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的通知》(天教基发〔2020〕1号),由市教科所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进行命题和制卷。

(三)组织考试

1.考试科目时间、分值。2020年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负责。初中毕业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语文和理化合卷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体育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余时间均为120分钟,均为闭卷笔答形式。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满分为150分,九年级物理与化学合卷满分为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政治与历史合卷满分为100分,体育为50分,总分值为850分。因休学或其他正当原因造成无初中八年级地理、生物中考成绩的本市考生,可持有关证明到县区教育局申请补考,参加2020年全市组织的地理、生物中考。

2.特长生考试。具备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学校要向所在县区教育局上报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待县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不得私自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公告。特长生的报名和专业考试由县区教育局统筹指导,招生学校统一组织。

3.体育考试。根据《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天水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19〕206号),结合《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调整2020年天水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设项方式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天教体发〔2020〕12)号执行。

(四)阅卷登分

1.7月20日25日,各县区教育局和市一中按照往年阅卷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巡视督查。

2.7月20日前,市一中将麦积、甘谷、秦安、武山、清水、张家川县等五县一区报考本校的考生名单送达考生所在县区。7月26日前,五县一区将报考市一中考生的生地补考成绩报送市一中。市一中录取结束后,于7月28日前,将未被录取的五县一区考生中考信息送至五县一区教育局,确保未被市一中录取的考生及时参加本县区的中招录取。

(五)录取分数线划定

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中考总成绩(文化课笔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和照顾加分成绩),划定每所高中各类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长生资格校普通生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专业成绩分数线由招生校确定后,报县区教育局审定。7月26日,市一中联系市中招办、秦州和麦积两区教育局,确定招生控制录取分数线。8月5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向市中招办上报辖区内每所普通高中的招生数量和录取控制分数线(见附表3)。

(六)建档录取建籍

1.建档对象及内容。各县区教育局对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考生档案,档案资料包括报考登记表、志愿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生物、地理成绩。

2.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区、市一中全面做好考生基本信息和档案资料的审查工作,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规定等次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含C等级)以上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具有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或无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考生,可到职业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先统招生和特长生后均衡生的办法。具体如下:

(1)统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招生计划,根据学生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特长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实行专业、中考总成绩双上线原则,在专业成绩达到县区教育局审核确定的分数线后,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落实特长生招生主体责任,严把关口,按照规定的招生比例,坚持双上线基本录取标准,坚决防止违规招生。

(3)均衡生录取。在特长生、统招生录取后进行,录取分数线须控制在统招生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在规定分数线内完不成均衡生招生计划,应将剩余计划用于降分补招统招生。市一中7月26至28日进行;各县区7月29日至8月12日进行。

(4)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中职学校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同步进行。各县区教育局组织中职学校根据其兼报的中职学校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从8月1日至8月20日进行,并在11月10日前做好中职生补录工作。市以外中职学校按照省上有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5)普通高中市内跨县录取。具有市内跨县区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市一中和有关民办普通高中),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县域外招生审批手续后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7月29日前,市一中将录取考生花名册(包括中考号、姓名、身份证号、中考成绩、毕业学校、新生类别等基本信息)上报市中招办备查。8月15日前,市内民办高中将招收的市内县外学生花名册(包括姓名、中考号、身份证号、户口证明、中考总成绩、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上报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县区教育局报市中招办审定。

(6)补录及建籍。各县区教育局对各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补充录取的考生,须在新学期新生入学报到前一周内完成。10月15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完成所有新生的学籍辅号(学考号)库建立工作,并将普通高中新生学籍辅号库,即《2020年天水市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录取花名册》(见附件3)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中职学校新生注册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市教育局复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待省教育厅审定后,在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毕业库中调取学生档案,为录取考生建籍(高一新生学籍调档工作由会考科负责)。

六、照顾政策

1.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精神,享受有关照顾政策。

2.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精神,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对象信息,享受有关照顾政策。

3.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精神,享受有关照顾政策。

4.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凭农村户口及县区计生部门的证明和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证,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5.在市一中招生计划内划出50名指标,专门用于招录初中三年均在张家川县内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学籍均为张家川县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招生办法按天教局发〔2011〕18号文件执行。

6.军人子女可任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7.对我市选派赴湖北武汉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子女和疫情防控期间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直系子女,中考招生照顾政策按照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各类照顾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享受。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和招生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靠实工作职责,建立权责一致,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

2.加强中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天水市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负责本县区的中考考务管理工作。从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试卷征订与保管,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聘培训,考试实施,试卷评阅、登分、统计和分析等方面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密程序,严肃考纪,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确保中考的公平、公正。

3.严格中招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中招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要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等次的基础上,遵从考生志愿,以中考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加强招生全过程管理,实行招生计划公开制度,严格录取程序,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决禁止擅自提前招生和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超计划、超规模招生,严禁通过擅自降分、变通等手段违规招生,严禁做违规招生宣传和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乱收费。市县区教育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中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中招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中招改革平稳推进。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招生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有关招生政策、办法、程序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营造良好的中考招生环境。

八、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伏平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水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订本县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县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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