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变化。201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毕业总体评价对应初中三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为:48-60分为A等,36-47分为B等,24-35分为C等,12-23分为D等,0-11分为E等。
2019年及以后秋季入学的学生,毕业总体评价对应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为:80-100分为A等,60-79分为B等,40-59分为C等,20-39分为D等,0-19分为E等。
南都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出台,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今后将成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评价内容主要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大方面。
评价内容包含5大方面
根据方案,评价主体将按照信息对称和“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的要求,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主体,每项指标都由对被评学生最了解的教师、学生等负责过程记录或评定。
评价内容主要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大方面,并作为一级指标,下设15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25个重要观测点。
其中,思想品德包括思想素质、品德发展和公民意识;学业水平包括学业成绩、学业潜力和学业素养;身心健康包括体质状况、健康生活、安全素养和心理健康;艺术素养包括艺术体验和艺术特长;社会实践包括社会学习、劳动实践和实践性学习。
评价方式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相结合。写实记录主要指学生成长过程中能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及相关证据材料,评语评价包括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重要观测点计分是指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每方面均包含5个重要观测点,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每个观测点计0分、2分、4分,最高分为20分。
部分高中要求思想品德B等级以上
按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大类内容分别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学期评价和初中毕业总体评价等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评语和教师综合评语,评价等级是指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五大发展内容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贯穿初中三年,不仅将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也将作为学生升学重要依据或参考。
据了解,自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均为D等级以上(含D等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思想品德方面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报考以下普通高中: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据悉,此《实施方案》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从初二开始在信息平台上记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2019年及以后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从初一年级开始在信息平台上登记。
评价等级
对201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来说,毕业总体评价对应初中三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为:48分-60分为A等,36分-47分为B等,24分-35分为C等,12分-23分为D等,0分-11分为E等。
对2019年及以后秋季入学的学生来说,毕业总体评价对应初中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为:80分-100分为A等,60分-79分为B等,40分-59分为C等,20分-39分为D等,0分-19分为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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