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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泉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公布(含中考体育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9-03-12 10:36:24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泉州网讯(记者 曾聪虹)今年中考体育考试于3月下旬至5月中旬举行,投档计分方式由等级制改为分数制,满分20分!今日,《泉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确定了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计分方法等,有特殊情况的考生提供证明材料,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具体文件看下文——

泉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为适应形势发展,更好地提高我市学生身体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16〕20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18〕29号)等要求,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简称“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市教育局成立“泉州市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中考体育考试工作。

(二)各县(市、区)按行政区域设定考区,县(市、区)教育局相应成立中考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负责本考区的考试领导工作,全面承担考试组织管理责任,并协调卫计、公安、电力等部门做好中考体育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各考区内所有考点的考务均由本考区组织和管理。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若干名,考务人员若干人。下设测试(监考)组、监察组、场地器材组、安全保卫组。

二、考试对象

泉州市2019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具体办法由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文通知。

四、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依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明确的考试内容,确定我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满分20分计入中考总分,项目设置及分值如下表:

201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设置与分值

(一)每位考生必须参加4个项目的测试。

(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五、考点设置

(一)各考区以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大部分学校就近、利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原则设置考点。除安溪县外,原则上各考区设立1-2个考点,组织本地初中毕业生进行统一体育考试。

(二)体育考试地点设在交通方便,水电设备、体育设施设备齐全且能容纳一定考生数量的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在本地综合体育场馆。

六、考试时间

中考体育考试所有项目测试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实现考试测试的全面电子化以及考场的全程视频监控拍摄。

(一)考试时间为3月下旬至5月中旬,采取3个考点同时进行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待确定后另文公布),原则上同一考区的各考点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

(二)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特殊天气及游泳项目除外)。

(三)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中断考试的,则县(市、区)教育局在统一安排的本地考试时间内进行调整安排,原考生已考的项目不重考。如在本地考试时间内无法完成考试的,则需报市教育局,进行全市统筹调整安排。

七、计分办法

(一)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投档计分方式由等级制改为分数制,满分20分,其中必考自选类(一)项目满分8分,必考自选类(二)、必考自选类(三)项目每项满分4分。四个测试项目按满分100分的评分标准计分,再折算成每个测试项目所得对应分值,最后四项相加为考试成绩总分。

(二)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考试成绩得分相加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为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三)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在考生考完当天所有项目后,应组织考生对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八、有关免考、缓考等规定

(一)免考、缓考

各地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不得再参加体育升学考试,其免考(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中考体育成绩以0分计算。

1.免考

(1)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家长和本人不得隐瞒既往病史,应提出申请并办理免考手续。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应对体育考试安全负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免考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分的80%计入中考总分。

(3)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获准免考的考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分的60%计入中考总分。

2.缓考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缺考项目按0分计算。缓考只设置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统一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准予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

(1)因伤、病(含女生生理期)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如因伤、因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须在考前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入场后不得缓考(考生因考场受伤除外)。

(2)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考试过程中断的,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可申请缓考。经现场监考老师和医生确诊,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缓考处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4)参加缓考的考生,由当地考试领导小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考试。缓考过程中,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考生申请免考,经现场监考老师和医生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免考处理,按免考项目的60%计入总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

3.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

(2)患有严重疾病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申请免考,以及因伤、病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证明材料。

(3)女生生理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4.申请免考、缓考的程序

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2、3),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其他事项

1.回原籍考生与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组织、管理

在泉州市以外就读的泉州籍应届考生,如需回原籍参加录取,必须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往届生的体育考试,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

2.体育考试同属中考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九、收费办法

按福建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

十、安全工作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校要把学生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落实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学生签订泉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承诺书。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考点需设医疗点,并为学生提供饮用水等。在体育考试期间需校领导带队,注意交通安全,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应实事求是,既不隐瞒病史也不虚报疾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体育中考期间,如遇气象风球信号橙色以上(橙色、红色、黑色),当天体育考试自动停止,并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五)各县(市、区)要加强体育考试数据的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将考生成绩和录像资料做好刻录,并送交纪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组以备存查,确保考试数据安全性、可靠性。

十一、其他工作

(一)各县(市)区要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务组,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区域实行全封闭,所有考务人员一律带牌上岗。考试封闭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手机或自带无线电通讯设备。原则上,考务人员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二)各考点门口要悬挂“泉州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XXX考点”横幅。考生凭准考证入场,送考教师不得进入考试现场。学校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三)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组织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四)严格考风考纪。各级招生监察部门应靠前指导、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考务人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防裁判冒名顶替、学生替考、成绩录入弄虚作假,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有争议的事项做好纪录、及时报告。对考试中出现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中考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五)建立体育考试仲裁制度。各地要成立由资深体育教师、国家级裁判和体育教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体育考试仲裁工作组,负责对本地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进行仲裁。考生对体育考试有异议的,应在考试现场向考官反映或体育测试结束2日内向仲裁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六)市直初中校(完中初中部)按“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测试。其中:泉州一中学府校区、培元中学、泉州五中、外国语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泉州体育运动学校参加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实验中学、华大附中参加由丰泽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

(七)考试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泉州市中招网公布。

(八)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本地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考试数据库分别报送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招生办、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和中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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