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考试对象 | 备 注 | ||
4、5月份 | 体育 | 70 | 九年级 | 各地组织实施 | |||
4、5月份 |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 30 | 九年级 | 各地组织实施 | |||
6月25日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九年级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九年级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九年级 | ||
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九年级 | |||
6月26日 | 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九年级 | |
10:50—11:50 | 60分钟 | 道德与法治 | 70 | 九年级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九年级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
6月27日 | 上午 | 9:00—9:50 | 50分钟 | 生物 | 50 | 八年级 | |
上午 | 10:30—11:20 | 50分钟 | 地理 | 50 | 八年级 |
1.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的全部科目纳入考试的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七个科目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个科目实行开卷考试。
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统一管理,由省教育厅明确统一要求,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艺术(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要进行考核,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相关特长表现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
2.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与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
考试的对象与时间
1.考试对象。初中所有在校生均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考试时间。学业水平考试在相关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其中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
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每年4、5月份,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进程,考试对象为九年级学生。
考试成绩的呈现与使用
1.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录取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总分8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20分,物理、道德与法治每门70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每门50分,体育70分,理化生实验三科满分3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和艺术(音乐、美术)等未纳入中招录取计分科目的课程,考核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呈现,具体等级要求由省辖市统一规定。经教育厅批准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成绩。
2.考试成绩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