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顺序面向全市招生。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学科等级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县区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
1.特长生录取办法
①报名方式:4月10日前,在莆田教育网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批次各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②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以相关特长生测试文件为准。
③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④录取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⑤各省一级达标高中分别设立本校一项体育特色项目,凡取得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下列荣誉中之一的考生,可直接到该特色项目学校报名申请免试破格录取。一是获得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联赛及其以上运动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二是全国性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
2.统招生录取办法:
①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2018年省一级达标校招生录取控制线,并根据学生志愿情况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个别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省一级达标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未投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进行降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已投档省一级达标高中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3.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①指标下达。
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农村学校中考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以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从2019年开始中考定向生计划将按各县区农村学校中考报考总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不再分解到各农村学校。
②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农村报考学校并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019年起,改为学籍在农村学校并连续三年在本县区农村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③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7科学科等级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统招生未投档的考生中,根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招生计划完成后才能实施民办高中学校招生,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不再实行缴费确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民办学校及其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投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课程班如有剩余计划,不组织补报名,剩余计划直接转为国内课程班计划,从原填报国内课程班志愿学生中依次择优录取。
(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完成招生后,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平行志愿方式招生,省一级达标学校已投档的学生不再参加投档。从2018年起,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不再组织现场缴费确认。个别学校没有招满,需组织二次补录的,必须在未达标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才能组织网上报名进行补录。已投档给民办学校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普通高中其他批次的录取。
(三)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辖区招生,根据学生志愿,实行县域内同级学校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
(四)四年生、五年生、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初中四年生时,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1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初中五年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初中四年生、五年生、往届生不受限制。
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一)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二)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三)2018年起,中等职业学校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投档结束后,未被投档的考生,按志愿实行择优录取,个别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再实施网上报名补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四)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参加成人职业中等教育,并把它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
(五)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和体检,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体检应根据2018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六)7月底,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底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七)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从2015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