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消息,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残疾考生或听力言语多重残疾的考生参加中考时,可不参加英语听说机考,听说部分按满分计入英语成绩。
按照新的考试方案,2018年中考英语科目分值调整为100分,其中60分为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听力口语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
听力及言语障碍考生,应在当次英语听说机考前30天向区考试部门提出免试或参加听力部分考试的申请。因各种原因存在言语障碍且无残疾人证的考生,需要持各区残联指定的言语残疾鉴定医院开具的言语障碍证明,经区考试部门审核批准后,即可参加英语听说机考中的“听后选择”和“听后记录”两大题型的考试。评卷时,将按实际作答给分,除此以外,口语部分成绩计0分。
北京市教委表示,各类学校均应按规定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听力及言语残疾学生,职业类学校对听力或言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录取时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