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我局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招生的公告》,我市2017年严格规范市外民办高中在我市的招生秩序。
接家长和学校举报,经市教育局核实,衡水市第一中学、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正定实验学校、武邑宏达学校、衡水英才学校、衡水市冀州区富宁学校、衡水市冀州区信都学校、衡水市冀州区第一中学
虽在我市备案,但未按省教育厅明确提出的“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商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纳入生源地招生入学工作整体部署”要求,未遵守我市招生工作部署的时间安排,假借公办学校名誉进行招生宣传,擅自提前违规招生。
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取消上述学校在我市三年之内的招生资格,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选择真正适合学生的学校,不要盲目跟风择校,以免因违反招生政策影响学生正常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