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中考还有不到两个月,昨天,重庆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19.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招生计划12万人(未含“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招生计划)。市教委同时发布“七条禁令”规范今年普高招生行为。
根据通知,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市教委表示,将继续执行区县属市级重点中学(不含市教委划转区县的原委属中学)70%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和市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50%以上的指标到区县政策。
继续执行现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志愿结构,按志愿批次实施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下一批次志愿不再投档,避免交叉重复录取。各初中学校不得侵害学生自主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权益。
市教委特别提出,要严格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和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和依法依规处理。
严禁封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信息;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买卖;严禁送生或招生学校干涉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招生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许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严禁在正式录取前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学生合理流动。
中职学校未经市教委审批擅自招收的高中起点一年制、弹性学制、学分制等灵活学制学生,不予注册中职学籍。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委将根据审定下达的招生计划核定新生录取名册,统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