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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2年中考第二批次志愿填报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3-03-14 18:09:3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2年我市城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已经确定。城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20分。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实行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分数公开。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czsb.com)查询录取情况。

推荐生的录取办法:提前录取推荐生,根据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初中学校的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某一所学校推荐生计划完不成时,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当所在区的计划也完不成时,将在全市报考同一所高中推荐生中择优录取,计划仍完不成时,剩余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时,以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它四项以初中学校测试成绩为准。按照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有C等成绩的不予录取。当考生五项测试成绩等级相同时,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等级的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等级数量及顺序也相同时,则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的顺序,查考生形成等级时的分数择优录取。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

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自主招生的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录取办法:从市招生办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名单中,按高中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报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30分,录满计划数为止。如自主招生计划完不成时,剩余计划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 三个限制 ,即限制分数、限制人数、限制钱数的要求。按照各高中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对同等分数的考生采取查单科成绩的办法进行,即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

今年,我市城区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录取通知书由考生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第二批次录取学校。第二批次录取原则是,依据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填报志愿中设调剂志愿栏 ,如果考生填报的志愿未被录取并且同意调剂,由市招生办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对这些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7月15日至7月18日为第二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公布第二批次填报志愿的相关信息。各初中学校负责下载未被录取考生名单,并负责通知考生进行填报志愿,采取区包校长、校长包班主任、班主任包考生的办法,保证不漏掉一名考生。需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今年艺术实验班(特长生)不收费,有意愿的考生可以在第二批次填报志愿时填报,按要求参加测试。

外县(市)和双阳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录取。

下一段城区招生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是:

7月15日-18日 考生第二批次填报志愿;

7月19日 根据考生第二批次填报的志愿情况,由市招办负责将填报特长生、艺术实验班考生名单发给市教育局体卫处及所报考的各高中学校;

7月20日-21日 根据长教发[2012]155号和长教发[2012]156号文件规定,组织报考特长生、艺术实验班考生测试;

7月22日 经市教育局认定的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学生测试合格名单及中外合作办考学生面试合格名单报市招生办;

7月23日-24日 第二批次录取;

7月25日 公布第二批次录取结果;

7月26日-30日 接待来信来访及工作总结,市教育局根据《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招办统一录取的名单逐校逐生建籍;

7月31日前 2012年长春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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